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5.5节“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规定,现对我局研究修订的《吉林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29日
二、有关意见可拨打电话:0432-******
附件:《吉林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8日
《吉林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5.5节“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规定,现对我局研究修订的《吉林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29日
二、有关意见可拨打电话:0432-******
附件:《吉林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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