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吉林市本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4年修订)》,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集时间:征集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2月16日。
二、征集方式:有关意见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邮箱:******
三、电子邮件请注明“吉林市本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字样。为了方便与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