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实验室设备搬迁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公告附件下载
方式:本公告附件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6: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解放东路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解放东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询价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办
地址:吉林市解放东路1号
联系人:姚女士,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远海, 电话:******
附件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实验室设备搬迁项目询价公告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需求:对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实验室设备搬迁。
4.采购人名称: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5.采购人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大二区
6.预算金额:12万元(人民币)。
注: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供应商在吉林省内设有服务机构,及时提供运维服务;
3、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询价活动;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潜在供应商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近3年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优先考虑;
8、具备一定的经费垫付能力,优先考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至2024年12月30日
地点:本公告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6:30(北京时间)
2.邮寄地点: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解放东路1号(邮寄材料一式三份,密封)
3.联系人:姚女士,联系电话:******
4.项目联系人:甄远海,联系电话******5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解放东路1号
六、项目需求
对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实验设备搬迁。搬迁内容包括如下事项:
1、对离子色谱仪、气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及相关设备附属设备搬迁至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解放东路1号)
2、由专业工程师实施仪器的拆解、安装和调试服务,保证仪器搬迁前后性能一致。
3、包装材料(拉伸膜、发泡膜、EPE减震板、纸箱、胶带等)、物流设备以及包装、搬运、运输、人工服务等。
附件2:
提交材料
报价材料中应包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报价文件内容、格式自拟。
1、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相关资质材料
初审 | 甄远海
复审 | 李腾飞
终审 | 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