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沙镇溪镇张家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东广咨字〔2025〕02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一)项目名称:
调整前: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沙镇溪镇张家红屋场滑坡治理工程。
调整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沙镇溪镇张家红屋场滑坡应急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9-420527-04-01-622440。
二、项目建设地址:秭归县沙镇溪镇三星店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调整前:
1.抗滑桩工程:滑坡区中部西陵路外侧布设人工挖孔抗滑桩共33根,其中A型抗滑桩22根,桩截面(1.5x2.3米),桩间距6米,单根桩长16米,总桩长352米;B型抗滑桩11根,桩截面(1.3x2.0米),桩间距6米,单根桩长12米,总桩长132米。滑坡区前缘香山路内侧布设C型抗滑桩共30根,桩间距5米,单根桩长18米,总桩长540米,桩后设挡土板。
2.挡土墙工程:挡土墙采用C25混凝土浇筑。其中,布设A型挡土墙长30米;布设B型挡土墙长127米;布设C型挡土墙长25米。
3.排水沟工程:香山路近期滑移区内侧布设A型排水沟,宽0.5米,深0.5米,总长136米,壁、底厚均为0.3米;滑坡左侧布设纵向B型排水沟,宽0.8米, 深0.5米,总长130米,壁、底厚均为0.3米。
4.监测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开展施工期安全监测;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治理效果监测。
(二)调整后:
1.抗滑桩工程(调整):在滑坡区中部西陵路外侧布设机械旋挖抗滑桩49根,其中A型抗滑桩37根,采用圆形桩,桩径1.2米,桩间距3.6米,单根桩长14米,总桩长518米;B型抗滑桩12根,采用圆形桩,桩径1.2米,桩间距3.6米,单根桩长10米,总桩长120米。滑坡区前缘香山路内侧布设C型抗滑桩共29根,采用圆形桩,桩径1.5米,桩间距5米,单根桩长16米,总桩长464米。
2.冠梁工程(新增):沿A、B型抗滑桩桩头设置冠梁,设计冠梁总长176米,宽1.7米,高1.0米;沿C型抗滑桩桩头设置冠梁,设计冠梁总长142米,宽1.7米,高3.0米。
3.挡土墙工程(调整):采用C25混凝土浇筑,A型挡土墙布设长度132米,B型挡土墙布设长度125米,C型挡土墙布设长度63.5米。
4.排水沟工程(调整):滑坡左侧纵向布设A型排水沟136米,宽0.8米,深0.5米,壁、底均厚为0.3米;西陵路近期滑移区内侧布设B型排水沟132米,宽0.8米,深1.0米,壁、底均厚为0.3米;香山路近期滑移区内侧布设C型排水沟136米,宽0.5米,深0.5米,壁、底均厚为0.3米。
5.道路恢复工程(新增):恢复西陵路及香山路损毁道路342米,设计路面宽7米。
6.监测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开展施工期安全监测;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治理效果监测。
五、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调整前:
概算投资总额为1756.5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331.3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67.91万元,工程建设独立费用273.70万元,基本预备费83.65万元。资金来源拟争取2025年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
(二)调整后:
概算总投资1088.5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73.14万元,临时工程50.79万元,独立费用212.76万元,基本预备费51.83万元。资金来源拟争取2025年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
请你单位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及项目变更程序,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变更,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原批复秭发改审批〔2024〕234号作废。
附表:项目投资概算表
******改革局
2025年3月12日
附表:
项目投资概算表
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沙镇溪镇张家红屋场滑坡应急治理工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设内容 | 调整前概算金额(万元) | 调整后概算金额(万元) | 增减金额(万元) |
一 | 工程部分 | 1399.24 | 823.93 | -575.31 | |
1 | 建筑工程 | 调整前:抗滑桩:A型22根;B型11根;C型30根;挡土墙182米;排水沟266米;监测工程 调整后:抗滑桩:A型37根;B型12根;C型29根;冠梁工程318米;挡土墙320.5米;排水沟404米;道路恢复工程342米;监测工程 |
1331.33 | 773.14 | -558.19 |
2 | 临时工程 | 调整前:临时供电设备、仓库;临时办公、生活、文化建筑 调整后:临时供电设备、仓库;临时办公、生活、文化建筑;施工临时道路 |
67.91 | 50.79 | -17.12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73.7 | 212.76 | -60.94 | |
3 | 建设管理费 | 25.99 | 16.48 | -9.51 | |
4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5.71 | 22.78 | -12.93 | |
5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80.39 | 60.66 | -19.73 | |
6 | 征地补偿及其他费用 | 131.61 | 112.84 | -18.77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83.65 | 51.83 | -31.82 | |
四 | 总投资 | 1756.59 | 1088.52 | -668.07 |
(编辑:刘多 审核:彭劲松 终审:王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