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提升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成果,根据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佛人社发〔2023〕5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申请社区工厂补贴的2家社区工厂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共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水电费、场地租赁费补贴:42794.74元。
******有限公司
电费、场地租赁费补贴:38402.92元。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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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场地租赁费补贴:42794.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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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场地租赁费补贴:38402.92元。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