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门前交通设施工程
二、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海燕北村4#-5#楼6#门面
成交价:1188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小学门前交通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概况: 1、交通标志;2、交通标线;3交通护栏;4、抓拍设备。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
四、评审专家名单:胡静、张安宁、查建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①代理费以原国家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等规定的标准收取;②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按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8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