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传真:****** ????邮 ???编:028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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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溶肥、2万吨掺混肥建设项目 | 通辽市开鲁生物医药开发区(原开鲁县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溶肥、******有限公司3#厂房内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约5937.18m2,拟建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掺混肥、水溶肥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0吨掺混肥、10000吨水溶肥。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投料、混合搅拌、挤压造粒、筛分、分装等工序各产尘点分别配套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排放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颗粒物、氨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因而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既有)沉淀降解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开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在建设过程中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 3、噪声 拟建工程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加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降噪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尘、不合格品、废包装、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收集尘、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再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废布袋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由具备危险废物转运资质的维修单位直接带走,厂区不进行暂存。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贮存各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