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19号)要求,我县2024年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已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有限公司原拟建1个秸秆收储仓库大棚,由于选定地块面积和不同功能使用的原因,划分为4个秸秆收储仓库大棚来建设,总建设面积仍然为所批复实施方案批准的面积。
以上变更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农村局反映,联系人:郭震洋,联系方式:0796-******。
******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