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2025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医院中心药房药学药事管理信息系统 | ******医院中心药房药学药事管理信息系统 采购需求数量:1 ******居民同药三大模块。具体的内容可以参照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 需满足的要求: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功能。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5个方面36项功能。一是区域医疗服务协同应用,包括医学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远程会诊、消毒供应、医疗急救等7个资源共享中心的信息化功能。二是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应用,包括电子健康卡应用、“互联网+诊疗”服务、“互联网+慢病”协同管理、“******居民用药监测服务等9项信息化功能。三是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应用,包括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服务、合理用药审核及药事管理协同服务、医保业务协同服务、远程医学教育、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5项信息化功能。四是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应用,包括慢性病、老年健康、妇幼保健、疫苗接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其他卫生等业务协同服务的7项信息化功能。五是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包括综合决策管理可视化展示和人力资源、财务、物资、药品耗材、行政、医共体绩效、医疗废弃物等统一协同管理的8项信息化功能。第二部分建设模式。包括强化省市统筹集成部署、统一信创网络管理要求、优化系统信息协同共享、完善数据信息安全保障等4个方面,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要基于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需求,一体化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业务整体协同服务体系,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功能应用。项目总体要求1.支持区域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实现资源共享。2.支持在同一个维护系统中对医共体内的信息进行整体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实现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系统功能使用权限,实现功能权限分级管理;药学人员应能按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单个医疗机构管理系统规则,实现同质化或差异化管理。 | 86.000000 | 2025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医院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