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玉田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田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代码:2311-130229-89-01-421739)已由玉田县行政审批局以玉审批投资审字【2023】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玉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230.7340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592.501094万元,总建筑面积11466.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0758.91平方米,包括1#客运站主站房、2#安检与检修清洗用房、3~6#变电室;地下******消防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玉田县玉田镇周庄村,玉滨公路西侧。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344.237825万元。
2.3 计划工期:20个月。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给中小企业部分的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7日00:00至2025年4月12日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om/)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2 逾期递交至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韩敬华,联系电话:******。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9.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 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8-2981;联通CA: (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 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遵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玉田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0. 联系方式
10. 1 招标人:玉田县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 玉田县银河路288号
联系人: 孙志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叉口西城国际C座1313室
项目负责人:韩敬华、王云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