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供配电工程施工及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医院供配电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医院供配电工程施工及监理1.2
招标编号:QYZB-2024-12011.3
******医院平安路6号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5
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在现有院区内对供配电进行升级整合主要内容:1******医院院内线路整合。2、高压专板建设线路3
、开闭所配电设备采购安装。
4、老年康复中心配电室采购安装。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6.1
施工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1.6.2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工作。1.7
质量要求:1.7.1
施工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7.2
监理标段: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8
计划工期:1.8.1
施工标段:180日历天。1.8.2
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3
月
0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
评标日期:2025年03月
28日
2.
评标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新密市第二评标室”3.
******委员会名单:屈冬寒、周桂华、白玉维、陈玉国、王东勋(招标人代表)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地址:新密市袁庄乡袁庄村
投标总报价:10,855,516.20元
项目经理:钱益鹏
证书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880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二七中心B
座
28层
投标总报价:10,255,225.68元
项目经理:耿广科
证书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0371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三全路21号裕华第九城市6
号楼一单元
2层东户
投标总报价:10,872,710.83元
项目经理:贾佳
证书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976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升龙天玺1
号院
1号楼
1010投标报价:75,000.0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邢胜
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龙山东路34号
投标报价:75,600.0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周婧
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1
幢
6层
8620号
投标报价:75,880.0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齐红波
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医院
地址:新密市平安路6号
联系人:阴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大学科技园(
东区
)16号楼
C座
301室
联系人:董风雷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西大街
联系电话:0371-******
******委员会
地址:新密市开阳路金源青屏山城西侧约30米
联系电话:0371-******
七、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医院
2025年03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