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港市宏鑫铸造厂新建生铁铸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港市宏鑫铸造厂新建生铁铸造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27日~2025年04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学刚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链接:******/s/1GMqg4TmIOv_ICUwUKWVTrw提取码:vh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