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转出信息
发布区域 | 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付庄子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付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付庄子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卫国 |
项目周期 | 5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其他村资金 | 资金来源 | 其他 258300元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付庄子村村北两条排水管道、渗水井及路面拆除恢复工程 | ||
挂牌价格 | 2583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投标方需持有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有效期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公司营业执照,税费由中标方支付。毁标弃标者保证金概不退回,中标者施工完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 ||
其他描述 | 1、施工要求:清除原路面废旧混凝土及杂质并达到排水管道正常使用的标准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具体以招标方施工要求为准;2、工程免费保修期限为1年,若因施工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和延长工期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须在7日内进场维修;3、付款方式:,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分期付款,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中标方需提供正规工程费含税发票。4、施工期间中标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发生任何财产和人身伤害等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此外,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及周边设施事宜,出现任何影响施工进度事项及地上物补偿,施工方自行协调解决,与招标方无关;5、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应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7日内完成签约,否则未经中标方同意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6、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7、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05 | ||
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银行 | ******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