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98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cggzy/)。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河东路一巷003号
项目联系人:吴昌斌
联系方式: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18号(碧桂园凤凰台十五街155#)1-101号房
项目联系人:覃格岭
项目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