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服务中心
邮编:138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郭尔罗斯大路2216号 |
******服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综合楼占地面积为956.958㎡、建筑面积为5741.748㎡,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医院,预计建设40张床位(不设传染科室,不接收传染病人),总投资808.894307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 |
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均进入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工艺采用 “一级强化+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出水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处理,产生的臭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 3、各种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污水处理产生栅渣及污泥、医疗废物、化验废试剂盒、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未被污染输液袋(瓶)袋装收集后暂存至专用桶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建设1座容积不小于10m3应急池。按要求分区做好地下水防渗,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污染区域附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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