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委员会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地块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用地面积为3695m2,地块历史主要用作未利用地、篮球场、鞋类电商仓库、沿街商铺、江头村老人活动中心(借用)、江头村村委会,目前地块现状为江头村老人活动中心(借用,拟拆除重建)、沿街商铺、空地、篮球场。根据《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公共设施更新改造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显示,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判断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地块土地利用历史主要为未利用地、篮球场、鞋类电商仓库、沿街商铺、江头村老人活动中心(借用)、江头村村委会,现状为江头村老人活动中心(借用,拟拆除重建)、沿街商铺、空地、篮球场,地块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备注:DB4403/T 67-2020标准中“老年活动中心”属于第一类用地类型),地块可作为文化活动用地使用,可以用于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地块使用。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