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重点区域供水整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 | 工程名称 | 沈北新区重点区域供水整改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沈北新区重点区域供水整改工程-施工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0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 建设地点 | ************街道铁路沿线住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宛辉 | 胡月娇 | 王砚硕 | |||||||||||||
注册资格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8483 | 辽******8622 | 辽************ | |||||||||||||
投标报价 | ******.180000元 | ******.870000元 | ******.39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2日历天 | 152日历天 | 15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 95.24 | 91.82 | 86.4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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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有限公司 |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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