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南海路与建新路西南角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
附件为验收报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