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合夹路等4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第二次)已由******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23】3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钱塘镇大油村、大柱村、长安村、空顶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合夹路等4条农村公路工程位于钱塘镇大柱、空顶、长安、大油村全长9.1千米,其中:合夹路起于夹巷子,止于合礅桥,长3.5千米;梁平路起于核桃树院子,止于耿祖均,长0.5千米;长学路起于双河口,止于吴林印院子,长2.3千米;犀牛路起于牛头山,止于犀石坝,长2.8千米。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5.5米,路幅宽度4.5米,两侧各设置0.5米土路肩,路面结构为0.2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0.2米厚局部片石补强。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60.96048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5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文老师 | 联系人: | 赵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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