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拘留所、看守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桦甸市拘留所、看守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
******公安局
项目名称:桦甸市拘留所、看守所建设项目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国庆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