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粮食仓储项目(二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桦甸市永吉街集厂子街东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自主验收意见和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谭克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