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
******有限公司 |
|
2 |
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 |
塔城地区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3 |
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