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原公告)进行更正:
原公告部分 | 现更正(增加)为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增加: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17.53万元。 增加: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其他相关服务的期限未含在监理服务期限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2.本次招标(□允许/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2.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 应更正为: 2.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删除: “ 2.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
7.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冀政务办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使用“双盲评审”,除评标专家“盲抽”外,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使用“暗标”形式编制。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委员会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组织方式”,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分别在不同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网上评标,在同一地点的评审专家分散评标。“ | 应更正为: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使用“双盲评审”,除评标专家“盲抽”外,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使用“暗标”形式编制。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委员会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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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在“招标通电子******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天放,电话;******。 | 应更正为: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天放,联系电话:******。 |
以上更正内容详见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上传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