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B区等两个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高新发改投资〔2023〕95号、川投资备2412-511534-0************有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高新发改投资〔2023〕95号、川投资备2412-511534-04-01-210942】FGQB-01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宜宾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B区等两个项目监理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高新区。2.3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额:2.3.1宜宾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B区:新建约28万平方米的宜宾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标准厂房;新建园区内配套停车位2000个、新能源充电桩600个;配套建设园区内给排水管网6.72千米,通讯管网6.72千米,燃气管网6.81千米,电力管线6.72千米;新建园区内配套道路工程约4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80000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范围为:总建筑面积约105000㎡,其中6GW晶硅太阳能电池标准厂房约95000㎡,******消防水池、门卫室以及室外总图等。项目总投资约76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60000万元。2.3.2宜宾市高新区6GW HPBC电池标准厂房配套设备购置项目:建设6GW晶硅太阳能电池标准厂房及辅助生产配套设施的工艺机电系统,包括洁净装饰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消防电、照明)、围墙等。项目总投资约9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2000万元。2.4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或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以最后到达时间为准),其中施工总工期10个月。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