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GC-2025-0021/JT00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延寿县交通运输局以延交字[2024]3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延寿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寿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寿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延寿县;
2.3 建设规模:提质改造12条农村公路共22.4公里;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214日历天,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7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1223.4966万元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3.1.2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近3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提供近3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新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企业无需提供。
3.1.5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1)累计独立完成的四级及四级以上的公路农村路或桥梁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2)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农村路或桥梁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施工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5.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 标 人:延寿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延寿县西同庆街187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B3栋C单元23层1号
联 系 人:麻女士
电 话:0451-******
监督部门:延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延寿县西同庆街187号
联系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