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公安局赛岐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工程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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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赛岐镇 2.2 控制价(估算价):390.1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66.691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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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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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5月30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公安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联系人:王素金
联系电话:******
******公安局
(招标人)时间:2025年05月27日